事故的政策

管家
财务和设施副总裁
类别
设施
生效日期
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
最后一次内容更新
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

目的

根据明尼苏达州第182号雕像.663, 学院负责维护所有可记录的职业伤害和疾病的日志和摘要. 此外,保险条例要求报告所有事故. 学院认识到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 事故是否涉及员工, 学生或访客, 是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吗.

政策

明尼苏达州立社区和技术学院规定所有的事故, 受伤和未遂事件立即报告在各自的校园发生.

任何涉及学生或访客的事故都应报告给最近的学院员工, 谁应该向指定的校园安全协调员报告. 任何学院的员工在事故中或险些错过事件将立即报告给他们的主管和指定的校园安全协调员.

指定的校园安全协调员将记录和调查所有事故. 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员工将填写一份工伤报告表. 主管或安全协调员将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学院不承担任何疾病或伤害学生或访客的责任. 学生或访客个人有责任为在任何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作出财务安排.

责任

校园被任命者
  • 确保通知和遵守政策.
学校的员工
  • 立即向主管或校园安全协调员报告所有事故或未遂事故.
  • 如适用,请填写第一次受伤报告.
  • 参与任何事故调查,如适用.
  • 向校园安全协调员报告任何发生在学生或访客身上的事故.
  • 遵守校园紧急程序.
校园安全协调员
  • 记录所有事故.
  • 指导事故调查.
  • 要求所有涉及事故的员工提供适当的文件.
  • 准备事故调查摘要,供安全委员会审查.
  • 如有必要,建议纠正措施.
  • 对于学生和访客,记录和调查所有报告的事故.
学生及访客
  • 立即向最近的学院员工报告所有事故.

参考文献

明尼苏达雕像1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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